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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行业发展(内蒙古企业发展)

2023-11-17 23686 0 评论 行业观察


  

本文目录

  

  1. 内蒙古的经济现在处于什么现状将如何发展
  2. 内蒙古地区产业结构分布
  3. 内蒙古产业结构

一)农牧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收入仍占绝对比重。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631元、4667元、4601元、4265元,均超过当年全区农牧民纯收入水平(2989元),也超过当年全国农民纯收入水平(3225元),比2001年分别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1686元,年均增长15.9%、16.2%、19.5%、13.4%,比全国平均增速8.3%高出7.6个百分点、7.9个百分点、11.2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情况看,收入结构比较单一,一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达到62%、56%、57%和81%。

  

(二)非农收入贡献加大,但地区间差异明显。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非农收入(包括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1750元、2042元、1981元、829元,比2001年增加了580元、1125元、1268元、565元,对五年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43.5%、54%、33%,比“九五”时期都有较大增长,但和全国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另外,从四市非农经济发展来看,呈现不平衡状态。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非农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为37.8%、43%、43.7%、19.4%,与2001年相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增加了11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下降7.9个百分点。

  

(三)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为1047元、1018元、1365元、463元,比2001年增加378元、590元、883元、243元,除巴盟外其他三市农牧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都达到了50%以上,鄂尔多斯市达到60%以上,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二三产业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均在15%以下,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微弱。

  

可以看出,目前内蒙古西部非农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输出人力资源获取劳务收入为主,真正经营性非农收入很少,非农经济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状态。

  

二、影响内蒙古非农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产业结构严重农牧化。内蒙古人均耕地8.3亩,是全国的人均耕地的3倍;人均草牧场122亩,位居全国首位。农牧业资源具有比较优势,一产业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调研所及的四个市第一产业收入都占绝对优势,非农牧收入只占19%到43%。巴彦淖尔市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虽然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高达81%,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第一产业尤其是种植业。即使工业化较快的鄂尔多斯市目前农牧民仍有近六成收入来自第一产业,非农收入比重较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6个百分点。呼市近年由于奶牛养殖业的迅猛发展,一产业占农牧民收入的比重还有较大幅度上升。严重农化的产业结构,说明了内蒙古农村非农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农牧业资源丰富带来另一个问题是农牧民小富即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推进非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部分基层领导就农业抓农业,对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在思想上认识不够,一些地区农牧民外出打工的积极性不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新兴村农民刘金牛认为现在生活“猪肉不误吃,烧酒不误喝,日子过得顺溜”,“儿子出去不省心、女儿出去不放心”,不如留在身边。

  

(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融资困难。内蒙古县域经济发展较慢,对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包头固阳县域内缺乏马铃薯加工企业,商品薯全部以鲜薯外运,该县金山镇红崖湾村农民仅鲜薯运费一项就比在当地销售多支出90多万元。同时,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受融资难等问题的困扰,不仅发展壮大困难,有的生存也成了问题。鄂尔多斯东胜区的移民村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有创业计划的农牧民都反映贷不到款,贷款没有渠道;国家设立的创业贷款只给城市下岗职工,而农牧民就地兴办二三产业或进城创业都不能享受该项贷款。此外,对合法经营的农村牧区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费。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基础工作落后,外出打工组织化程度低,进城务工环境仍有待改善。农牧民务工的组织领导系统、信息系统、维权系统未完全建立,农牧民打工70%靠自发,政府组织职能不到位。农牧民工子女上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未纳入打工城市统筹范围。呼市赛罕区的双树村村民说,划归市区后,所交养老保险费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多,但领取养老保险金少200多元,原城市居民是每月650元,他们只能领到418元。赛罕区大台什乌盟籍打工村民子女上学不能享受到教育“两免一补”。为城市盖楼房的乌盟人,打工十几年也买不到当地一套住房,只能租南房居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打工的农牧民再到其他城市或返乡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帐户不能跟着转移,社保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农村牧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滞后。全区职业技术学校很多已并入普通学校,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缺乏与专业相适应的教师、实验室、实训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办学成本较高,难以满足教学要求。鄂尔多斯市旗县区前些年教育改革把职业技校都并入普通高中,致使各旗县区没有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使鄂尔多斯技工用工缺口大大增加,其他三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四市农村牧区相当一部分中、高考落榜生重新回到农村牧区务农,增加了农牧民的数量,需要社会高度关注,加强就业培训,但目前除鄂尔多斯市外,对这部分新增农牧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没有做出有效安排。

  

目前国家对农牧民转移培训的补贴量小、标准低,难以满足对农牧民进行有效培训的需要。由于农牧民自筹能力弱,而大多数旗县区又没有安排转移培训的配套资金,每人300元的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只能开展一些引导性和简单工种培训,难以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技能性要求高的培训,导致培训质量不高,效益不明显。据呼市教育局测算,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的6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住校的农村学生每年每人支付的学费、生活费约3900元,而2006年国家和自治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最高每生1000元。“阳光工程”只有国家补贴300元,时间是15天到3个月,根本满足不了掌握就业本领的需要。四市都有召不到生源的现象,有的十五天的培训,时间过半、人走一半,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另外培训资源分散,有关农牧民的培训工程分散在科技、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农牧业等多个部门,四市呼吁整合农牧民培训资源。

  

三、有效增加非农收入的对策建议

  

继续坚持自治区七届、八届党代会以来形成的战略思路,解决农牧业问题在非农牧产业上下功夫、解决农村牧区问题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上下功夫、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减少农牧业人口和转移农牧民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做出科学决策。彻底摸清内蒙古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结构、产业结构和农牧民收入结构、投资意向等家底。从调查情况看,有效增加内蒙古农牧民非农牧收入。

  

(一)继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战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把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二三产业中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牧区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使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并列入各级政府农村牧区工作的考核指标。

  

二是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把带动农牧民收入增长最直接最就近的县域经济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和平台布局谋划农村牧区经济。将非农牧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着眼于农村牧区劳动力的转移和增收,围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牧民转移培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牧区人口的转移创造条件。合理区划农牧业资源,实施禁止开发区内的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带动下的一产业有旺盛的生命力。巴彦淖尔市2005年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就超过了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水平,达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也达到近3000元,功在产业化。要通过发展农村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二)大力改善进城务工农牧民就业环境,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拓宽劳动就业渠道,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要制定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的具体优惠政策,使转移后的农村牧区人口降低进城后的生存成本,在生活、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入托等所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综合出台加强部门协调的意见,责成农牧民工办出台政策,并牵头监督现行农牧民工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执行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18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自治区发改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405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教育厅执行的《关于教育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6]6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科技厅执行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有关科技培训和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6]26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司法厅执行的《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发通[2004]159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财政厅执行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61号)等5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农牧业厅执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2004]4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6]28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 [2006]287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工商局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6]75号)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三号)等4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团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等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对实施状况进行评估、完善配套衔接、营造农牧民工务工的整体良好氛围。

  

教育厅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教育“两免一补”覆盖到进城农牧民与在村农牧民同享的政策办法及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让农牧民工子女能上得起学的问题。社保局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稳定就业的农牧民工纳入所在城镇的社保范围,同时允许保留和参加户籍所在地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建设厅和发改委、财政厅要研究解决为农牧民建设适用住房问题。农牧民工办和农牧业厅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

  

(三)加强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牧民。

  

要抓好农村牧区职业教育,变以追求升学为主要目标为追求就业为主要目标。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设置实用的专业课程,使学生能系统地掌握实用技术,毕业后能尽快就业。

  

增加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提高职业教育补助标准。建议将户籍在农村牧区、参加中高考的初高中落榜生全部送到职业技术学校上学,使其将来具备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其学费由政府买单。据自治区扶贫办多次调研结果,培训一名市场认可、能够就业的技术工人,最起码需要1000―1500元的投入。鄂尔多斯在国家补贴300元的基础上,将阳光工程的补贴由市、旗县两级扩大补贴600元,达到每人900元。建议自治区再增加补贴300元,使有条件的地方,转移培训的补贴达到每人1200元。

  

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将民营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将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针对农牧民培训的资源整合使用,产生合力,要建立农牧民工培训的联席会议制度,使农牧民工培训有组织、有机构、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

  

(四)深化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现代农牧业,充分挖掘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内蒙古农牧民人均占有耕地草牧场等农牧业资源有较大的相对优势,即使实现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持下,第一产业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蒙古农牧民增收的主渠道和最现实的选择。要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依法推进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牧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努力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充分挖掘内蒙古农牧业资源优势和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农支牧力度;切实解决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快转变县乡政府职能改革,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环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征用土地对农牧民的补偿政策,加大退耕还林补贴、粮食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严防农牧民的负担反弹,使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不留死角,增加农牧民政策性和财产性收入。

  

自治区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量资金对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农村牧区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中小企业进行贴息贷款,促其发展壮大,为农牧民增加非农收入拓展渠道。

  

县乡财政改革后,核心任务就是转变政府职能,乡政府不再承担税收任务,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农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上,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面向二十一世纪,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决策,为加快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调整产业结构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避免结构雷同,又是国家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因此,西部各省区必须从各自资源特点和自身优势出发,准确定位,把握关键,突出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分析和认识内蒙古的各种自然资源以及区域特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认为,内蒙古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必须走发展特色经济的路子。

  

新中国成立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到2001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2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60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23.4:40.4:36.2,产业结构逐步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农牧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已具备了生产粮食280亿斤、饲养牲畜7000多万头(只)的能力,每年可提供商品粮100亿斤、商品肉100万吨、羊毛6万吨、羊绒4000吨、羊皮1900万张、牛皮110万张和鲜奶109万吨,成为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商品粮基地。工业重型化结构得到改善,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轻工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生产能力不断扩大,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达到97亿元,成为自治区第一支柱产业,涌现出了鄂尔多斯、伊利、仕奇、鹿王、兴发等一批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能源、原材料等重工业稳步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达到210亿元,原煤产量、发电量、钢产量分别达到8163万吨、465亿度和459万吨。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第三产业发展迅速。

  

内蒙古经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农牧业、能源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稀土工业、生物高技术产业、草原文化旅游等行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农牧业:内蒙古横跨“三北”,东西长2400多公里,南北宽1700多公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8,居第二位。其中,草原、人均耕地和森林面积居全国首位。丰富的土地资源,各异的自然条件,以及多样的动植物分布,为发展特色农牧业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呼盟的奶牛和大豆,兴安盟的水稻,通辽、赤峰的玉米,锡盟的牛羊肉,乌盟的马铃薯,巴盟的小麦,伊盟、阿盟的绒山羊等等,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目前,这些特色农牧业均在地区农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乌盟的马铃薯,年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产量达到400万吨,实现增加值10亿元,占全盟农业增加值的28%,同时还带动了加工、保鲜、贮运等发展,目前有1.2万个马铃薯储存大户,有3.5万人、5万辆车从事马铃薯运输,大中型马铃薯加工企业共10户,年加工马铃薯100万吨。全盟马铃薯种植、加工、销售实现增加值15亿元,占全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6.4%,已成为全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另外,内蒙古有13亿亩草原,2.8亿亩森林,环境容量大,污染相对小,绿色产品是一大特色。2000年,全区已有65家企业开发绿色食品,登记注册绿色食品176种,占全国绿色食品总数的10%以上,未来开发潜力很大。内蒙古从东到西还分布有五大沙漠和五大沙地,沙区总面积11.2亿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3.3%,结合生态治理,发展沙产业也具有广阔的前景。

  

农畜产品加工业:农畜产品是内蒙古的特色和优势,马铃薯、羊毛、羊绒产量居全国第一位,羊肉、牛奶产量居全国第二位,牛肉产量居全国第十位。依托农畜产品资源发展起来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内蒙古第一支柱产业,其产值占全区轻工业产值的80%以上,占全部工业产值的32%。特别是在马铃薯、羊肉、牛奶、羊绒等农畜产品加工行业优势明显,并具备了相当实力。2000年,全区羊绒产量近4000吨,已形成年梳绒1.5万吨、生产羊绒衫1200万件的生产能力,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利税4.5亿元,并拥有鄂尔多斯、鹿王等驰名品牌,羊绒产量、加工规模、工艺技术、出口创汇等方面均居全国首位;牛奶产量近80万吨,已形成年加工鲜奶近8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区乳品加工企业109户,生产十大类近300个品种,乳制品产量达到6.6万吨,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利税超过3亿元,伊利集团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2亿元、利税超过2亿元;马铃薯产量700万吨,大中型加工企业12户,年加工马铃薯150万吨;羊肉产量32万吨,草原兴发集团已形成年加工100万只羊的生产能力。

  

能源工业:内蒙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比较丰富,煤炭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储量在100亿吨以上、适宜露天开采的特大型煤田有五处,现已形成年产原煤1亿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内蒙古靠近水源,发电成本低,输电线路短,具有煤转电的良好条件,目前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6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465亿度,向区外转电186亿度,是我国外输电量最多的地区。鄂尔多斯盆地天然气田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几个为数不多的陆上特大型气田,天然气蕴藏量10.7万亿立方米,其中内蒙古境内蕴藏量4万多亿立方米。目前,内蒙古境内的苏里格、乌审和大牛地三个气田已在内蒙古境内探明储量7200多亿立方米,并建成了年产天然气25亿立方米的生产能力。经过“九五”以来的快速发展,能源工业已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增加值已占全区全部工业增加值的18%。

  

另外,受电价的影响,近年来高载能工业已开始向能源基地转移。内蒙古有丰富、廉价的能源资源,为发展高载能工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自治区政府还批准在乌海及周边乌斯太、棋盘井地区建立高载能工业园区,并实行了优惠电价,大大促进了高载能工业的发展。全区电解铝、电石、烧碱、铁合金、工业硅等高载能工业产品快速增长,高载能工业正逐步成为全区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稀土工业:稀土是内蒙古具有相对垄断的优势产业,稀土资源总量居世界之首,工业储量占全国的85%、占世界的50%左右;稀土科研、技术力量雄厚,包头稀土研究院是全国最大的稀土研究院;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惟一以“稀土”冠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全国第一家稀土上市企业。经过近40多年的开发建设,内蒙古稀土工业已具备了相当规模的生产能力,在国内外稀土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全区稀土生产企业100多户,其中稀土骨干企业近20户,年生产稀土精矿能力已达到10万吨,年处理稀土精矿达到能力12万吨,能够生产80多个品种、220多个规格的稀土产品。单一稀土分离能力达到6.3万吨(按处理氯化稀土计),稀土合金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稀土金属生产能力达到1.2万吨,磁性材料生产能力达到160吨,打火石生产能力达到400吨,镍氢电池合金粉生产能力达到1500吨,稀土抛光粉生产能力达到3200吨,基色荧光粉生产能力达到10吨。稀土精矿产量占全国的60%、占世界的40%,已成为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料基地。同时,还发展了稀土永磁电机、磁选机、电表阻尼器、稀土多元复合肥、稀土抗旱保水剂等大量技术含量较高的稀土应用产品,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稀土项目和应用项目正在筹建之中。目前,全区稀土行业形成固定资产近15亿元,从业人员1.2万余人,年产值超过15亿元,利税达到2.5亿元。

  

生物高技术产业:生物产业的发展一靠技术,二靠资源。内蒙古虽不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但具有丰富的生物基因资源。一是有多种野生植物资源,现已投入开发的有山杏、沙棘、苁蓉、苦豆子等;二是有多种中蒙医药资源,像甘草、麻黄等;三是有多种动物脏器资源,如羊胎盘等。这些资源具有良好的保健和药用性能,开发利用价值很高。

  

草原文化旅游:内蒙古是个绚丽多姿、极富传奇色彩的地方,草原、古迹、沙漠、湖泊、森林、民俗“六大奇观”构成了独特的旅游胜景,别具北国风采,塞外情韵,是旅游的理想之地。内蒙古地跨“三北”,毗邻八省,面向京津唐,还具有发展旅游业优越的地理位置。随着交通条件、旅游环境的不断改善,旅游景点的增多,近年来,内蒙古旅游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旅游人数超过了9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5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旅游业正逐步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内蒙古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路和重点

  

根据内蒙古实际和现有经济发展基础,未来特色经济的发展要以资源转换为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优势资源、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把内蒙古建成为我国重要的农畜产品和绿色产业开发区、能源和原材料产业开发区、稀土科研、生产和出口开发区,通过“三区”建设,实现资源转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技术创新。

  

以名牌产品和丰富的农牧业资源为依托,继续加强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积极调整农牧业生产结构,以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以绿色品牌为主的农畜产品及其加工业,重点开发羊绒、牛奶、羊肉、牛肉、皮革、马铃薯、玉米、小麦等主导产品产业化系列,巩固和扩大羊绒、牛奶、羊肉深加工产品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同时,要加强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沙产业,营造绿色环境。

  

特色农业:要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根据各地气候、土壤等不同特点,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按照合理布局、各有侧重、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原则,建设区域性生产基地,形成区域性的名优特产品。重点建设具有内蒙古比较优势和特色的优质专用小麦、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农产品基地和绿色产品基地。

  

畜牧业:要充分发挥天然草原的优势,按照增草、增畜,改良草场、改良畜种,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双增双改双提”的指导方针,稳步发展草原畜牧业,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努力提高畜牧业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到“十五”末期,牛肉产量达到32万吨,羊肉产量达到45万吨,牛奶产量达到148万吨,继续保持全国的领先地位,力争使畜牧业占农业比重提高到40%以上。

  

沙产业: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是内蒙古在西部大开发中,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加强生态建设,要把防治和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恢复生态植被的基础上,适度进行产业化开发,发展沙产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近期重点进行沙棘、沙柳、山杏、麻黄、甘草、苁蓉、有毒灌草、风积沙、荒漠藻类等的产业化开发,发展沙棘药品、化妆品和保健品、沙柳挂面箱板纸、杏仁饮料、风积沙微晶材料、麻黄素、苁蓉酒、苁蓉养生液等产品,力争使沙产业成为内蒙古新的经济增长点。

  

农畜产品加工业:以资源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突出发展绿色食品和羊绒加工业。要充分发挥内蒙古独特的绿色食品原料资源优势,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运用现代加工、保鲜、包装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容量较大的牛奶、羊肉、牛肉、马铃薯、玉米、优质小麦等加工产品,使内蒙古成为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羊绒加工业要立足存量资产的优化重组,以压缩、调整、创新、提高为核心,淘汰落后、过剩的生产能力,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改造现有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花色品种。继续培育和发展壮大鄂尔多斯、鹿王羊绒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快精梳羊绒面料、衬衣面料、高支精纺羊绒内衣等精、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使内蒙古成为全国主要羊绒生产加工出口基地。

  

要立足煤炭资源优势,加快转换步伐,大力发展煤转电、煤转油和洁净煤生产。实施煤电转换,加快“西电东送”,重点建设托克托、达拉特、元宝山等8大电源项目。同时,加快建设向区外送电的通道,完善自治区内电网网架,完成达拉特—永胜域、丰镇—张家坊等电力外送主通道工程和区内220千伏及110千伏主网架工程。力争到“十五”期末,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发电量达到700亿千瓦时,向区外送电量达到370亿千瓦时。加快煤炭液化技术产业化步伐,积极配合神华集团尽早建成年产250万吨煤转油项目。积极发展洁净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利用天然气,建设鄂尔多斯气田乌审旗至呼和浩特天然气输气管道和呼和浩特、包头、东胜等城市配气工程,以及天然气化工基地;推广利用洁净煤,大力开发风能、光能和地热资源。

  

依托丰富、廉价的电力资源,发展高载能工业,实现煤电冶、煤电化联营,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发展,重点建设乌海及周边地区高载能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新材料,着力开发生产纳米材料合金粉、纳米碳酸钙、稀土改性MC尼龙等新材料产品,形成新的产业规模。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原材料工业的升级、改造,努力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把内蒙古建成国家重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

  

稀土产业的发展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内蒙古轻、中稀土的优势,扬长避短,根据市场需求,一是适度集中并优化和稳定发展稀土上游产品,加强、巩固、提高稀土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在优化的基础上突出发展稀土中游产品,提高现有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使全区稀土氧化物、混合稀土金属、单一稀土金属等中游产品的生产能够满足国内外市场不同层次的需要,成为世界稀土中游产品的集散地。三是有选择的发展稀土下游产品和应用产品,继续抓好稀土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发展稀土钢、稀土铝以及金属材料和稀土抗旱保水剂、稀土饲料添加剂、稀土微肥等产品,加大开发稀土在高科技领域中的应用力度,发展稀土贮氢合金、稀土抛光粉、钕铁硼永磁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电机等高科技应用产品。四是要充分发挥稀土科研人才的优势,建立以包头稀土研究院为主的骨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稀土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力争在稀土科学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研制开发方面接近国际领先水平。到“十五”末期,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稀土原材料及储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等稀土应用产品的科研、生产和出口基地。

  

另外,生物高技术产业、草原文化旅游业等是内蒙古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也具有很好的发展优势。

  

生物高技术产业:要立足丰富的中蒙药材资源和动物脏器资源,研制开发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蒙药、现代生化药品和微生物工程产品。以蒙药二次开发为重点,应用现代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成方蒙药现代产品开发,建设蒙药开发生产基地,创造民族品牌。利用微生物和酶工程技术,开发生产新型工业微生物粉剂、酶制剂、功能食品及添加剂、微生物饲料、微生物农药和微生物肥料等产品。继续加强羊胎盘素、免抑肽制剂、金双歧制剂、双歧转基因抗癌新药等生物药品的生产。

  

草原文化旅游业:要充分利用内蒙古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资源,围绕草原景观、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三大主题,开发草原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风情旅游、边境旅游、沙漠旅游、冰雪旅游六大旅游产品,重点建设呼伦贝尔草原生态旅游区、锡林郭勒草原民俗旅游区、鄂尔多斯成陵民族风情旅游区等八个特色旅游开发区,到“十五”期末,力争使旅游总收入达到77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内蒙古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促进内蒙古特色经济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创造特色经济发展环境

  

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内蒙古水利、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生态环境恶劣,应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为特色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继续争取中央财政性资金更多地投入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中多安排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三是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四是自治区本级财政也应加大投入比例。

  

(二)制定产业导向政策,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为了防止一哄而起,造成新一轮重复建设,有关部门应适时制定产业发展导向政策。根据各盟市资源特点、自身优势和发展基础,制定各行业区域布局规划,提出各地的发展重点,并从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加以引导,使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规划的重点区域进行流动,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特色经济形成规模

  

发展特色经济,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离不了投资、金融、税收、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吸引人才等政策方面的支持。在投资政策上,应加大对特色产业项目投资的倾斜力度,通过设立特色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或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和引导特色产业的发展。在金融政策上,应加大对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对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色产业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在税收政策上,对特色产业应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在利用外资政策上,应鼓励外商投资于特色产业,并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方式。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应进一步扩大特色产业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并在出口退税、出口配额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吸引人才政策上,应制定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引导专业人才的合理流动。

  

内蒙古的产业机构是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一、二产业为辅。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03.2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7.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6408.6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8047.4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比例为10.2:39.8:50.0。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3%、14.8%和74.9%。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98.3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8%。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达12614.8万头(只),比上年下降7.2%;牲畜总增头数7148.6万头(只),总增率达52.6%。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部工业增加值5109.0亿元,比上年增长3.6%。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3.7%;实现利润增长1.2倍。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2%,产成品库存额增长8.8%。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开工项目17404个,下降11.5%;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39027.9亿元,增长5.6%。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邮电业务总量516.9亿元,比上年增长86.7%。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2952.8亿元,比上年增长8.4%。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404.6亿元,比上年下降6.9%。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19.3亿元,下降7.0%。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单位投资6647.5亿元,集体单位投资92.6亿元,个体投资225.5亿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投资7439.0亿元。

  

从三次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891.1亿元,增长15.0%;第二产业投资5617.6亿元,下降13.4%;第三产业投资7895.9亿元,增长11.6%。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地方项目完成投资13746.6亿元,中央项目完成投资657.9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蒙古-经济

内蒙行业发展(内蒙古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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